现拟对 铜陵市铜官区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改扩建装饰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市三院协办,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改扩建装饰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市湖滨路(原铜陵市港口医院)
2、项目范围: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见附件)。
3、工期:2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87458.29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8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装修装饰 类别中企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工程简易开标的企业,请授权的建造师本人携带如下材料至市三院总务科(综合楼二楼)报名,并资质审核登记。
(1)招标单位资质(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上述资料(1)、(3)、(4)项复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市三院存档。
1、报名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2、请有意参加本工程简易开标的企业,自行勘查现场。
四、定点抽签时间和方式: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2、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接待室。
3、项目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报名时,携带缴纳招标保证金3000元的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的招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不足部分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未中标单位的招标保证金在定点抽签结束后3日个工作日退还。
3、指定帐户:名称:铜陵市港口医院;统一代码:1234070067893259X2;联系人、电话:何晓萍,2159407;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建汇支行,34001665408053001418。
六、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说明:本工程以80000元为本工程成交价。工期:2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支付时间:
①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②完成所有工程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后付至合同价的70%,竣工决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3、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①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
②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③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5、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6、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工程决算,并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7、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
8、关于承包人人员的约定:
①中标单位建造师资格证书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至招标人处,待工程交工后返还。
②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且在发包人指定时间内,其项目经理需到施工现场开展工作。项目经理应保持相对稳定,未经发包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常驻工地,如需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办理请销假手续,同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按1000元/人天在工程款中扣除,当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时,发包项目负责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下达暂停施工指示,且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1、本工程综合单价及成交价中已综合考虑“营改增”税率(税金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结算时也不进行此项调整。
12、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原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招标单位): 铜陵市铜官区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骆主任
联系电话:0562-2159408,13955941812
联系地址:铜陵市湖滨路
2、(项目招标协办单位):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62-2105660,13966518540
联系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1758号
附件: 铜陵市横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装饰清单、施工图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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