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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7    发布作者: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

一、依据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

二、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自2025630日起按此标准执行)

参保类型        预交金额度(元)          说明

城镇职工医保          2000           不高于通知印发前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          2000           不高于通知印发前标准

自费患者              2000           不高于通知印发前标准

特别说明:对于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户、城市低保人员、城市特困人员等8类人员,此类就诊患者持相关证明办理入院时,根据医保系统提示不收取住院预交金,办理出院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补交。

三、补充说明

1、办理出院结算时如有剩余住院预交金即时退回,如有超出部分即时补交;

2、咨询电话:0562-2105636(财务科);监督电话:0562-2105672(监察科)。


地址:铜陵市淮河大道南段1758号
门诊咨询:0562-2190474
专家热线:18956288098/18956288097
心理热线:0562-216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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